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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11:47:30    谷亚旭    中心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所及相关科研单位: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是提名国防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是国防科技奖励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国防科工局安排,我校申请2019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相关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经研究决定,至2019年9月30日已经完成结题验收但尚未申报国防科技成果鉴定,且我校独立或牵头承担的以下项目,必须申请国防科技成果鉴定:

  1. 国防科工局立项项目

  2. 军方纵向科研项目

  3. 各军工集团公司纵向科研项目

    以上项目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国防科技成果鉴定,需写明原因并注明后期拟申请鉴定时间,由所在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签字,由成果办存档,待符合鉴定条件时再进行成果鉴定。

  1. 对于按要求完成项目成果鉴定的团队,学校将优先支持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后续申请类似项目及各类科技成果的申报。

  2. 各学院按规定应申请鉴定项目,以及已鉴定项目申报国防奖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当年学院办学状态考核。

  3. 对其它我校独立承担、牵头或参与完成的国防专用及军民两用项目(项目类型、来源无限制,含横向科研项目),学校鼓励进行国防科技成果鉴定。

  4. 2019年(含)之前申报国防科技奖励但未评上项目,如项目有实质性进展(应用、论文、专利等),可重新申请国防科技成果鉴定。

二、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条件:

  1. 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达到所要求的技术性能指标。

  2. 成果权属无争议,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

  3. 技术文件与资料齐全。

  4. 2019年9月底之前已经验收或结题。

    三、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对于多个具有相同或相近技术内容的项目,可以打包组合为一个项目进行成果鉴定。

  2. 请有意申请者于2019年9月27日前将拟申请鉴定项目基本信息(附件1)交科学研究院成果办报备,其中项目基本信息中评审组一栏须参考国防科学技术奖各专业评委会及评审组范围(附件2)。

  3. 凡申请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必须填写《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申请书》(附件3),并按要求提供该技术成果的技术文件与资料(附件4)。

我校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工作,望各有关科研单位予以重视,认真组织。

联系人:谷亚旭  姜雪

联系电话:88460723

  附件1.国防科技成果鉴定项目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2.国防科学技术奖各专业评委会及评审组范围.doc

 附件3.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书.doc

 附件4.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技术文件与资料.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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