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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19:09:56    徐晓琳    文科部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办法》,现将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申请参与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未出版发表但已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文件,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下列研究成果可参与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

(一)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被市级及其以上党政部门采用、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三)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与外市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

(四)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五)国家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结项优秀项目。

凡有以下情况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与西安地区以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任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或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参与评定。

(二)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评定(专著出版后被选作教材的,可作为专著参与)。

(三)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参与评定。

(四)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参与评定。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定范围。

二、入选成果应用

入选一、二、三等的成果为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由西安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等级证书,予以资金资助。优秀成果作者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作者所在单位反馈入选信息,优先进入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并由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决咨委和市政府参事室推荐。

三、成果申报要求

1.一位作者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申报的成果每人限报一项,联名申报的成果限报两项(包括个人单独申报的一项)。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的申报须经第一主编或第一负责人书面同意,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凡申报者需填写附件1《申报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提供2套,其中一套须自行匿名处理;填写附件4《承诺书》提交二级单位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

4.各二级单位须汇总申报成果信息,填写附件3《汇总表》(用EXCEL格式),提交电子版及单位盖章纸质版1份。

5.以上所有材料请学院逐一对照附件5(注意事项及要求)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

四、成果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勇字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因成果申报审核量大,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时间节点,过期恕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晓琳88460720

邮箱:151xuxiaolin112@nwpu.edu.cn

附件:

 附件1:申报表.docx

 附件2:附件材料模板.docx

 附件3:汇总表.xlsx

 附件4: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5:申报注意事项及要求.pdf 

附件6: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等级评定办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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