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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3 15:45:55    赵慧    保障部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依托学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4.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5.拟申报重点实验室的学院(研究院)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申请书的编制工作,严把审核关,每个单位限报1项。

2.请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于11月15日12:00前,将申请书和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和附件支撑材料合限100页纸),发至联系人微信或邮箱(zhaohui666@nwpu.edu.cn)。

3.11月17日前,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申报人需参照申请书准备校内答辩PPT。评审通过后,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材料,提交审核(具体系统填报方式等另行通知)。

4.所有内容须为非密材料,不得含有任何涉密信息。


联系人:赵慧 88492142/1804909347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pdf

          2. 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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