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保障学校重大科研任务完成,科研院近期先后下发《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科研及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关于在疫情期间共享中心有序开展业务工作的通知》,对实验室疫情期间有序开展科研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

3月17日,由学校办副主任李晗、科研保障部高建伟部长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对航空发动机高性能制造工信部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碳/碳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学院科教实践与材料分析创新中心、空天微纳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实验室能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实验室复工报备工作,有序开展科研活动。能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对进出人员严格管理,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体温、进出时间、联系方式、实验室使用情况等信息。同时,能够做好公共区域和个人工位的日常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工作。但也存在记录不全等问题,检查组已责令立即进行补充、完善、整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检查组对实验室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相关学院、实验室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科研工作有序、安全开展,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贡献。
(文/罗联社 图/罗联社 审核/高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