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督导检查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学校正常的科研秩序。11月23日-24日,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开展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要求,重点检查了材料、机电、动力与能源、生命、物理科学与技术、化学与化工等学院和医学、柔性电子等研究院的科研实验室,查看了二级单位责任体系落实、制度建设、隐患整改、安全记录和安全管理等情况,监督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相关责任制度规范和落实情况。听取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研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通过本次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科研实验室依托单位和负责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监测监控,做好科研实验室监督管理,为学校科研活动提供坚强保障。
(文/黄新春 图/黄新春、周冬 审稿/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