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2023年3月1日-2日,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

检查组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针对长安校区和友谊校区25个学院(研究院)科研实验室,针对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设备、危化品使用、危险源辨识、隐患整改、安全设施、安全自查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同时,传达了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交流了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学院和实验室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通过本次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学院(研究院)和科研实验室筑牢安全意识,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服务学校安全稳定。
(文/图:周冬 黄新春 审核:李飞)